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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22:14:39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21】49号)和《我院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学院考核工作组对学院符合考核条件的教师计算业绩分,并确定相应考核等级。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此次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以教务处核准的考核等级为最终成绩。
太阳集团www0638教学办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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