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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6 16:54:24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财大【2015】95号)和《我院2015-2016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经前期数据整理,教学办根据基础材料对学院符合考核条件的教师进行业绩分计算。现将计算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7月6日-2015年7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教学办:87557088。公示期内不再接受材料补报。此次业绩考核,最终以教务处核准的考核等级为最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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