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财大〔2018〕179号)等文件精神,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21级税务专业毛佳莹、21级税务专业姜一、21级税务专业陈婕、21级财政专业余剑锋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23级财政专业陈彦廷参加学校国家奖学金竞争性评审。最终结果需待学校终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11日-10月16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实名反馈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86731179
邮箱:xlcug52@163.com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