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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1-02 10:03:32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3167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项目申报要与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要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

(二)新近回国,并于201111日后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五)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一)国家人社部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

(二)省人力社保厅小额资助项目。主要资助除人社部资助外,其他比较优秀的项目,资助额度为1-2万元人民币。

申报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选择申报人社部重点、优秀、启动类资助,未获得人社部资助的项目,全部作为省小额资助的评审对象。

三、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1份;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填写电子版即可)

(三)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获得2013年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1份;

(五)有关电子文档: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事项

1. 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选择申报重点、优秀、启动类资助。附件中有填表说明,请仔细查阅。

2.请申请人于201411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至人事处。联系人:刘畅,电话:8755 7036,邮箱:szgl@zufe.edu.cn,地址:行政楼306室。

附件:1.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

 

人事处

20131231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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